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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資產保存法 (中華民國94年2月5日華總一義字第09400017801號) (總統令修正文化資產保存法全文104條)

文化資產保存法 (中華民國94年2月5日華總一義字第09400017801號) (總統令修正文化資產保存法全文104條) 第一章 總則 第1條 為保存及活用文化資產,充實國民精神生活,發揚多元文化,特制定本 法。 第2條 文化資產之保存、維護、宣揚及權利之轉移,依本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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