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資格相 同 時,以相關工作資歷及表現優 良 者為優先 考 量。 (三)報名規定: 1.先完 成網路 報名,列印 報名表(如附件2)及審查 表(如附件3),於網路 報名 截止 日後3天 內,郵寄 至本部校安中心(以 郵戳 為 憑 ) ,報名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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