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90電創184016號文 中華民國90年12月26日核定 一、規範目的 為充分發揮校園網路(以下簡稱網路)功能、普及尊重法治觀念,並提供網路使用者可資遵循之準據,以促進教育及學習,特訂定本規範。 二、網路規範與委員會
www.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