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令:修正「教育部與所屬機關(構)對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計畫型補助款處理原則」第7點規定,自102年9月6日生效 主管機關: 教育部 發布機關: 教育部 發布日期: 102.10.16 發布字號: 臺教會(四)字第1020147190B號 令 異動性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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