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令:修正「國民中小學教師授課節數訂定基本原則」,並修正名稱為「國民中小學教師授課節數訂定基準」,自即日生效 主管機關: 教育部 發布機關: 教育部 發布日期: 101.01.20 發布字號: 臺國(四)字第1000234382C號 令 異動性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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