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安全及災害事件通報作業要點 ( 民國 103 年 01 月 16 日 修正) 一、教育部(以下簡稱本部)為督導各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及各級學校、幼兒 園儘速掌握校園安全及災害事件 (以下簡稱校安通報事件),依兒童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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