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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所有條文(外部版)

一、教育部(以下簡稱本部)為協助各大學辦理博士班、碩士班、 碩士在職專班、學士二年制在職專班、學士班及進修學士班招 生事務,並依大學法第二十四條規定,審核各校招生規定,特 訂定本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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