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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免納所得稅適用標準

中華民國六十八年七月十九日行政院台(68)財字第七一五一號令訂定發布全文四條. 中華民國八十 ... 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符合下列規定者,其本身之所得 及其附屬作業組織之所得,除銷售貨物或勞務之所得外,免納所得稅:. 一、合於民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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