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稅義務人的子女就讀大專以上院校的教育學費,每年每一申報戶得在25,000元額度內申報減除,不足25,000元者,則以實際發生數額申報。納稅義務人應妥善保存子女繳交之學費收據,以備報稅之用。 申報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必須注意有關規定,並不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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