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 基本法第八條第三項規定:「國民教育階段內,家長具有依法參與學校教育事務之權利」。由於可知,家長是學校組織再造的一股重要力量,這一波的教改,也顯示出家長對校務運作的影響。因為家長參與校務決定的增強,改變了校園的生態,人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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