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昨初審通過《教師法》修正條文,教師工時明確入法,未來教師應於一定時間內在校服務;教育部並將配合修改《教師請假規則》,明定教師每周工作五天、每天八小時、一周工作四十小時為原則,但每天工時可視需要彈性調整,最快八月一日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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