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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部落-暖楊楊-發布訂定「不動產經紀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辦法」,並自發布日施行

不動產經紀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辦法 第一條 本辦法依個人資料保護法(以下簡稱本法)第二十七條第三項規定訂定之。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主管機關,在中央為內政部;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在縣(市)為縣(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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