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部分條文修正條文對照表 修正條文 現行條文 說明 第二十二條 本法第二十 二條第一項第一款所稱 無廠商投標,指公告或 邀請符合資格之廠商投 標結果,無廠商投標或 提出資格文件;所稱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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