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治時期社會陋習改革運動。纏足和辮髮是清代臺灣社會根深柢固的風俗習慣,惟日治後臺灣總督府將其與吸食鴉片視為臺灣社會三大陋習。最初,採漸禁政策,聽任臺人自由放足斷髮,僅透過學校教育或報章雜誌的宣導,鼓勵臺人放足斷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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