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攜帶嬰幼兒食用配方粉出境規定 - 香港海關

2013年3月1日 - 法例規定. 《2013年進出口(一般)(修訂)規例》禁止任何人從香港輸出,供36個月以下嬰幼兒食用的配方粉(包括奶粉或豆奶粉),除非該人士已獲發出口 ...

www.customs.gov.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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