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應依下列程序建立失業者候用名冊: 由失業者親自填寫求職登記表,並註記時間。將失業者之求職登記表資料,輸入至網際網路就業服務資訊系統中。透過多元就業開發方案作業管理資訊系統資料庫,篩選出符合資格之失業者。
www.ejob.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