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出聲請 聲請調解-由當事人向鄉、鎮、市、區公所(調解委員會)以書面或言詞為之;言詞聲請者,應製作筆錄,書面聲請者,應按他造人數提出繕本。 (二)受理 依據「鄉鎮市區調解條例及相關法令」規定審查調解聲請書內容是否符合規定並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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