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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不提示有關課稅資料、文件者,國稅局將處罰鍰。 - 財政部

2012年3月5日 - 該局指出,依稅捐稽徵法規定第30條第1項規定,稅捐稽徵機關或財政部賦稅署指定之調查人員,為調查課稅資料,得向有關機關、團體或個人進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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