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拋棄繼承需要「印鑑證明」及「已通知次順位繼承人之證明文件」嗎?

喪事而遲至十一月九日始辦理完畢上述印鑑證明等資料。但法院已於十一月六日. 以 聲請人逾期未補正,聲請拋棄繼承不合法為由,裁定駁回乙之拋棄繼承聲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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