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執行法院所為凍結債務人對於第三人之金錢債權處分權之執行行為而言。此與動產、不動產之查封同其作用。依強執法第一百一十五條第一項規定:「就債務人對於第三人之金錢債權為執行時,執行法院應發扣押命令禁止債務人收取或為其他處分,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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