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院(以下簡稱本院)為規範本院及所屬各機關(構)、公立學校 及國營事業(以下簡稱各機關)在勞動派遣相關規定完成立法前之過 渡時期,依政府採購法規定辦理勞務採購時,合理運用勞動派遣,並 保障派遣勞工之權益,特訂定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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