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人員任用法 修正 時間: 102.1.23 第一條(適用範圍) 公務人員之任用,依本法行之。 相關令函 (2) 第二條(立法目的) 公務人員之任用,應本專才、專業、適才、適所之旨,初任與升調並重 ,為人與事之適切配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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