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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得稅法第110條之2第1項 -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

2013年10月14日 - 一、依所得稅法第110條第1項及第2項規定應處罰鍰案件,經調查核定所漏稅額在新臺幣1萬元以下者。但使用藍色申報書或委託會計師查核簽證申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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