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為解決所得稅法第8條規定之各項來源所得認定爭議,業於98年9月3日發布「所得稅法第八條中華民國來源所得認定原則」。 該認定原則對於所得稅法第8條第3款所稱「在中華民國境內提供勞務之報酬」部分,明定以勞務提供地為中華民國來源所得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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