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 有 條 文 第 1 條 本辦法依金融消費者保護法(以下簡稱本法)第十八條第二項、第二十三 條第一項及第二十四條第二項第九款規定訂定之。 第 2 條 金融消費爭議處理機構(以下簡稱爭議處理機構)設評議委員會,置評議 委員九人至二十五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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