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房東因房客長期欠租不繳,屢次催討無效,火大之餘拿粉筆在房門外寫「不要臉」,遭房客提告。 台北地方法院審酌被告已高齡67歲,只能靠收房租維生,在無計可施之下寫下侮辱他人的文字,犯罪動機堪憫恕,判房東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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