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本計畫核定日起,並配合「父母未就業家庭育兒津貼實施計畫」期程辦理。 三、實施要領: 協助在本所辦妥出生登記者之父母,代轉申請書及相關資料至澎湖縣政府社會處社工婦幼科,申請育兒津貼,歡迎民眾多加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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