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教育部函-「教師法」第35條之1修正條文 教育部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3年1月6日 發文字號:臺教師(三)字第1020195083號 主 旨:「教師法」第35條之1修正條文業奉 總統102年12月25日華總一義字第102002326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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