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法規面來看: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裡面寫得很清楚 住戶若佔用公共空間, 管委會應勸阻及依法告發. 可以罰4萬~20萬. 又管理委員若不處理, 也可以罰1千~5千. 本社區勸導到最後的幾間釘子戶, 看到要告發罰錢的公告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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