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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願服務運用單位之職責、志工之權利與義務

環保志工. 北縣. 總統令 中華民國90年1月20日. 華總一義字第9000011840號 ... 志 工完成教育訓練者,志願服務運用單位應發給志願服務證及服務紀錄冊(第12條).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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