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資格: 1.領有志願服務紀錄冊 2.服務滿3年 3.服務時數達300小時 *申請文件: 1. 2吋照片2張 2.服務紀錄冊正本 *使用期限: 依據「志工申請志願服務榮譽卡作業規定」:志願服務榮譽卡使用期限為3年,期限屆滿後,志工得檢具相關文件重新申請。
www.jigo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