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工服務績效認證及志願服務績效證明書發給作業規定 90.4.24(90)內中社字第9074750 號 一、本規定依志願服務法第十七條第2項規定訂定之。 二、志工服務年資滿1年,服務時數達150小時以上者,得向志願服 ...
www.health.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