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實施目的:配合志願服務法之施行,辦理本縣文化志工特殊訓練 課程, 以強化 志 工專業認知及服務效能,進而提升本縣志願服務品 質。 二、指導單位:彰化縣政府 三、主辦單位:彰化縣文化局 四、協辦單位:彰化縣文化局文化服務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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