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安全檢測,此網站為安全網站,請放心前往原始網址!

強制執行法

執行人員於執行職務時,遇有抗拒者,得用強制力實施之。但不得逾必要之程度。 實施強制執行時,為防止抗拒或遇有其他必要之情形者,得請警察或有關機關協助。 前項情形,警察或有關機關有協助之義務。

www.6law.idv.tw

網址安全性掃描由 google 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