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臺灣省中區國稅局表示,建設公司提供資金以他人名義購買 土地,嗣後再與該人頭地主採合建分售方式興建房屋出售,意圖規避稅 負,除補稅外,另依規定處罰。 該局最近針對不動產鉅額增減之甲君進行查核,發現其歷年來之所 得及財產微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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