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 第十五條規定:專業施工技術人員,應具下列資格之一:領有建築物室內裝修工程管理、建築工程管理乙級以上技術士證,並經參加內政部主辦或委託專業機構、團體辦理之建築物室內裝修工程管理訓練達二十一小時以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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