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安全檢測,此網站為安全網站,請放心前往原始網址!

建築物使用類組及變更使用辦法 - S-link 電子六法全書

2013年7月3日 - 原核發之使用執照未登載使用類組者,該管主管建築機關應於建築物申請變更使用 執照時,依前二項規定確認其類別、 ... 但符合下列各款規定者,得以主用途之使用類組檢討:

www.6law.idv.tw

網址安全性掃描由 google 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