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按旅日僑胞被迫喪失國籍者,政府保障其在國內財產之權益,業經行政院以台六十一內字第一 五八一號令規定在案,是喪失國籍之原旅日華僑楊蔡粉自得依照我國法令處分其在國內所有土地,所具「土地使用權證明書」如合於本部63.7.1台內地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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