賦予違建戶自行回復原狀之義務,為加強違章建築處理機制,爰擬具「建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其修正要點如下: 一、增訂擅自建造之行為人不明者,課予建築物使用人或所有權人、土地使用人或所有權人應負排除違規狀態之責,及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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