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安全檢測,此網站為安全網站,請放心前往原始網址!

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法令補充規定 - 歡迎光臨地政法規全球資訊網 ...

債務人怠於申請辦理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時,債權人得依法院確定判決代位申請。 ... 惟部分占用基地相鄰之土地,該建物所有人得就未占用部分,申辦建物所有權第一 次登記,公告時無須通知鄰地所有人。

www.land.moi.gov.tw

網址安全性掃描由 google 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