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廣播節目製作業及廣播電視節目發行業之營業場所淨面積應在二十平方公尺以上。二、廣播或電視節目製作或發行之資料。兼營提供製作廣播或電視節目設備及場地之廣播節目製作業、電視節目製作業,其設備除前項規定外,應符合無線廣播電視電臺設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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