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責調整 (一)取消和調整的職責。 1.取消和調整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和調整的行政審批事項。 2.取消食品衛生許可職責。 (二)劃出的職責。 1.將作業場所職業衛生監督檢查的職責劃給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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