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領有本市之廢食用油回收工作證者,始得從事廢食用油回收工作 為方便民眾辨識合格廢食油回收業者,自(104)年元旦起,全國廢食用油回收業者於回收廢食用油時,回收車輛及人員均應佩戴「廢食用油回收工作證」,憑證收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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