價格變動的原因並不是因為有多少股票或期貨契約被買進和賣出,而是因為它們最終會成交。價格振盪的原因是由其中一方(不管是買方或賣方)忽視了對方的存在。 換句話說,買賣的某一方為了自己的利益,因而願意付出更高的價格買進,或以更低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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