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按關於刑事管轄權部分,依照《刑事訴訟法》第5條第1項規定:「案件由犯罪地或 被告之住所、居所或 ... 三) 末按《刑事訴訟法》第238條第1項規定:「告訴乃論之罪, 告訴人於第一審辯論終結前,得撤回其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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