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01/09/10 主旨:公告「市售包中食品營養標示規範」及「市售包裝食品營以宣稱規範」自民國九十一年九月一日起〈以產品在工廠完成製造之日期為準〉實施 字號:衛署食字第0九000五七一二一號 依據食品衛生管理法第十七條第二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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