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廠管理輔導法施行細則 第一條 本細則依工廠管理輔導法(以下簡稱本法)第三十五條規定訂定之。 第二條 本法第二條第一項所稱固定場所、物品製造、加工、廠房及廠地,其定義如 下: 一、 固定場所:指被持續利用以從事物品製造、加工業務之 ...
3gstar.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