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屬於第四類噪音管制區,依噪音管制標準第4 條規定,工廠(場) 噪音管制標準值如表2 所示,其敏感受體所承受之Leq10min 噪音 量尚能符合管制值,惟Lmax 噪音量未能符合夜間標準(65 dB (A))。 表表表表1 噪音量測結果彙整表
www.ftis.org.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