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定程度之衝擊,故必須依據本辦法繳交回饋金,以為衡平。爰於本辦法第三條明定,所謂山坡地開發利用,指水土保持法第十二條第一項及第四項所定,應先擬具水土保持計畫或簡易水土保持申報書之行為,以利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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