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政府(以下簡稱本府)為統一管理縣有財產,特制定本自治條例 。 本自治條例未規定者,適用其他法令規定。 ... 本自治條例所稱縣有財產,係指屏東縣依法令規定或報奉行政核准或由 於預算支出及接受贈與所取得之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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